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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欧洲阿姆斯特丹分行公司客户服务条款变更说明

2019年2月1日生效

 

  MiFID客户分类
  根据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我行客户需按照金融专业知识等级分类,以提供相应的投资保护。

  支付服务
  欧盟的《支付服务指令》及荷兰相关本地法律要求已在公司客户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中更新。

  现金服务
  我行将暂停提供支付账户相关的现金服务。

  个人数据保护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自2018年5月25日起在荷兰生效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已在服务条款中更新。

  烦请仔细阅读新服务条款。若您有任何异议,请于2019年2月1日之前书面通知我行。客户对服务条款有异议,决定不接受服务条款的,我行有权终止相应服务。

  若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