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
30
字
首页
个人业务
个人金融
网络金融
信用卡
贵金属
私人银行
金融市场
理财
基金
外汇
债券
保险
证券
企业业务
网络金融
公司业务
小微金融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养老金
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关于工行
工行风貌
人才招聘
企业文化
客户服务
视频专区
债券
债券首页
债券产品
债券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
债券
>
信息披露
>
交易提示
关于成立“东莞信托·宏信-竣成化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小组的决定
2015年10月08日 15:47
根据“东莞信托·宏信-竣成化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于“信托清算”的规定,我公司决定成立本信托计划的清算小组,负责该信托计划的清算工作。
一、清算小组组长:刘瑜
清算小组成员:袁淑萍 唐嘉豪 邱莹 李联文叶敏仪
二、清算小组职责:负责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的保管、结算和分配;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根据《信托法》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保护信托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清算小组自本信托计划分配结束后自动解散。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