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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系列解读 | 多项举措,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2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5个方面打出工业稳增长“组合拳”“连环招”,进一步夯实了工业平稳运行的政策基础。从《政策》整个内容看,突出体现了“五个注重”。
  注重政策导向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工业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对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更好发挥政策效力具有关键作用。《政策》中的18条具体政策,一方面是对原有政策的细化再落实,另一方面是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针对工业运行领域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注重政策实施的系统性、协调性。比如《政策》18条政策举措中,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是为鼓励企业购置新设备、扩大再生产;提出“支持企业投资开发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是为了确保工业原料稳定供应;强调“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是为了进一步引导金融系统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要素支持力度;此外还有若干涉及外贸领域的相关政策,也有助于加快形成内外联通的供给-需求转化机制,为工业产品提供多元化的市场渠道。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此次政策加大了对畅通国际物流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等,将有效保障出口运力,进一步缓解国际运力紧张的局面。
  注重政策操作的精准性、差异性。《政策》在税收减免缓缴、普惠贷款支持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举措,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精准发力、助企纾困的重要政策,充分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差异性方面,本次政策提出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就是以实际能效水平决定具体用能定价,从而达到引导所有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的政策效果。
  注重政策推进的普惠性、功能性。如《政策》在财政税费政策提到,“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将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在金融信贷政策提到,“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将对推动煤电等行业绿色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在稳外资方面,“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以务实举措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相关政策还兼顾到与工业领域密切相关的下游服务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这些行业在减税降费方面予以统筹通盘考虑,此举也有助于突破下游需求约束,畅通整个产业循环。
  注重政策落实的协同性、联动性。“落实”二字,是振作工业经济的关键。《政策》强调协同联动,对贯彻落实18条具体举措提出了明确意见。从部委层面看,重点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形势监测、强化政策相向配合等方面一以贯之推动相关工作。从省级政府层面看,《政策》要求各省级政府制定实施本地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构建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
  易观分析认为,《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掣肘问题,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政策》的关键是狠抓政策落实,精准领会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内涵要义。只有牢牢把握当前工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才能推动工业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摘自:易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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