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15日中国银行成为四大行中首家宣布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后,其他三大行均纷纷跟进。11月26日,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分别发布公告称发起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至此,四大行均已公布理财子公司设立计划。四大行不愧为商业银行中的“航空母舰”,设立理财子公司拟出资的规模也比股份行、城商行高出不少。其中,中行拟出资不超过100亿元,建行为不超过150亿元,农行为不超过120亿元,而工行则不超过160亿元。
根据已公布的政策显示,未来理财子公司比母公司资管部在政策上有很多放松,这也是鼓励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所以对整个银行理财行业来说,设立子公司属于大势所趋。理财子公司相比于理财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利好:
1、监管不设置理财销售起点硬性要求,银行自行设置。
2、扩大销售渠道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理财新规中规定,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理财子公司可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此举将利于扩大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
3、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可通过网上面签。
4、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5、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
6、放松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理财子公司独立经营理财业务后,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从未来发展来看,国有大行可能出现公募基金、理财子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三足鼎立的格局,公募基金专注二级市场投资;理财子公司对接银行理财业务,专注债券、货币市场等标准化投资和非标投资;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则专注于不良资产、债转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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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网站特约作者:许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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