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延续从紧态势。从调控结果看,房地产市场交出了一份令人提气的“成绩单”。热点城市以及部分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上涨态势得到控制,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投资保持一定增长,都说明房地产市场处在平稳运行状态之中。
这种平稳运行得益于持续推进的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50个城市出台住房租赁政策,20家房企启动了长租公寓战略,预计明年部分地级市和重点县城将继续跟进。
事实上,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但从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一直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短板之一。
有些人认为,租房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首先,租房的合法权益随时可能受到侵害;其次,租房不稳定。此外,许多人长期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买房是最“赚钱”的方式之一。
还有些人认为,租赁市场的供给不足严重影响了它的吸引力。目前租赁市场规模远不及住宅销售市场,租赁市场大多呈现“小而散”的特征,不便于租赁需求者选择。
如何提供成规模且专业的房源将成为下一步政策发力的重点。短期来看,可以多渠道入手扩大租赁市场范围,提高租赁市场对资本的吸引力,吸引房企进入。同时,可利用金融手段为租赁者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长期来看,需逐渐提升“租”在住房体系中的作用,加大对租赁者的法律保障,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以及减少与购房者之间的权利落差等,让租赁者摆脱后顾之忧。
租购两大市场并非割裂。分析人士强调,一方面,存量房流通能够为租赁市场提供更多房源,满足不同层次租赁需求;另一方面,租赁市场的稳定能够分流购房市场需求,有助于房价平稳。
房地产市场已告别过去爆发式增长阶段,稳定运行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主要特征。随着房地产市场结构的转变,调控政策趋于稳定。未来长效机制将逐渐取代此前供给端的单一调控方式,成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压舱石”。值得注意的是,后续仍要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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