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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7日从证监会了解到,证监会近日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共九章,主要从完善证券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和促进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两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增设监事会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突出交易所自律管理属性,明确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具有约束力;强化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违规减持行为等的自律管理措施;强化交易所对会员的一线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

  此外,新版《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还强化了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责,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等履行自律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在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防范市场风险中的手段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

  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布于2001年12月12日,在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此次修订是从证券交易所本身的性质、特点、市场职能定位出发,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认真吸取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深刻教训,围绕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做了系列制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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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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